案情介绍:
王某于2010年3月12日驾驶其奔驰车行驶于广州沙太路。行人张某横穿马路,与王某汽车相撞,导致张某肋骨断裂两根,脸部撕裂,缝12针。2010年3月13日,广州某报刊以“奔驰车撞人,肇事者逃逸”为大标题,刊登了这则新闻。由于王某本人系一大型上市公司老总,其发生车祸之事在朋友圈里人人皆知,该新闻刊登后,很多朋友打电话来询问,对王某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接手王某委托后,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得之事发当时,王某立即停车查看伤者伤情,并即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张某送至医院,并前后垫付了8万元的医药费。事发时,刚好广州日报某派报员目睹了事情的全部经过,还帮助王某共同将张某送至医院。在取得了该派报员的关键性证言后,代理律师将某报刊起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某报刊没有举证证明其新闻的真实性。
审理结果:
判决某报刊公开刊登道歉申明,并纠正其不实新闻;赔偿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