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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及法律责任承担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事故中赔偿责任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于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有所不同。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一)、达到一般伤害(还未达到残疾)赔偿:


①医疗费 ②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③生活护理费 ④工伤期间的工资 ⑤交通食宿费。


(二)、达到伤残的赔偿:


①医疗费 ②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③生活护理费 ④工伤期间的工资 ⑤交通食宿费 ⑥辅助器具费 ⑦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⑧伤残津贴 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达到死亡的赔偿:


①丧葬补助金  ②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③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员工下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第三十条规定的医药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


  2、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


  3、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生活护理费


  4、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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