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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千万不要乱签名字,律师三句话防自认破陷阱
案例:一场“被诬陷”的盗窃风波**
小张是一名外卖员,某天送餐时被超市老板指控“偷窃高档红酒”。尽管小张极力否认,警方仍将他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审讯中,民警反复追问:“你当时在货架前站了5分钟,是不是在找机会偷酒?”小张慌乱中回答:“我只是在看手机订单!”民警立刻记录:“当事人承认在货架前长时间停留,行为可疑。”
结果:这份笔录成为起诉的关键证据,小张因“疑似预谋盗窃”被刑事拘留,险些被判刑。
警方笔录的三大“致命陷阱”
1. 诱导性提问
- 话术:“你是不是因为缺钱才这么做?”
- 陷阱:无论回答“是”或“不是”,都可能被曲解为作案动机。
2. 模糊时间线
- 话术:“你下午3点到5点在哪?”
- 陷阱:若记忆不清,随口回答“在逛街”,可能被认定为“无不在场证明”。
3. 笔录篡改
- 话术:民警善意提醒:“你签个字就能走了。”
- 陷阱:实际笔录可能添加了“默认有罪”的隐蔽描述。
律师亲授:三句话破解陷阱
1. “我现在头脑不清,需要律师在场再确认。”
- 作用:暂停审讯,避免情绪化回答被利用。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
2. “我看不清笔录内容,请逐字朗读后再签字。”
- 作用:防止民警省略或篡改关键语句。
- 案例:某案件中,当事人要求朗读笔录,发现“我没偷东西”被写成“我可能偷了东西”,当场要求更正。
3. “我的记忆可能有误差,以监控录像为准。”
- 作用:将焦点转向客观证据,避开主观口供陷阱。
- 提醒:即便被逼问,也要坚持“不猜测、不编造”。
牢记:自由比签字更重要
- 不认罪≠不配合:你有权沉默,但需礼貌回应:“我理解配合调查的义务,但需要律师协助。”
-慌乱中签字,可能换来牢狱之冤;冷静守住三句话,才能保住清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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