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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能要求多少钱?
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会影响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要是遇上这种


公司的,那么可以直接去要求辞职。但是,公司不按约定支付工资,在法律上还需要按约定支付经济补


偿金。


  因为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已经是拒不支付劳动者,故意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


酬的,那么劳动者在依法投诉、仲裁之后,该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


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除了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下面情况中也需要支付: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因此,按照这个规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不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也能够要求支付


经济补偿金。对于这笔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是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


补偿金。


  另外,因为劳动者付出劳动有权依法获得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依法拖欠,也不能克扣,要是克扣工


资的,那么也是按拖欠工资那般处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


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当然,现在有些公司克扣工资的名目很简单,但只要不是经过公


司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那么劳动者都可以依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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