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卢合意专业法律服务网!咨询电话:13422790887
律师文集Lawyer Introduce 首页>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详细    
借钱拒还,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证据能


来源:湖南高院


湖南法院网讯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网络和电子产品已经深入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利用微信等网络转账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果因此发生纠纷,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吗?

近日,本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夏某和被告李某是朋友关系,被告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钱,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借给李某30000元,后又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借给李某10000元。基于对朋友的信任,夏某都没有要求李某打欠条。后来,夏某多次催李某还款,李某只归还了5000元,余下的借款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后夏某为维护自身利益,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并提供了微信转账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双方关系、借款经过以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等,可以认定李某与夏某之间已达成借贷合意,夏某通过转账共支付了借款40000元,李某偿还了借款5000元,还有35000元未归还。夏某虽然未出具纸质借条,但由于电子证据亦是证据,夏某提供的证据能互相印证双方已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纠纷关系。最后,法院判决李某十日内归还夏某借款35000元。

                                   新会律师卢合意服务热线:13422790887 QQ:719523776   粤ICP备15098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