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起诉于正抄袭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如琼瑶阿姨将于正老师告上法庭,据说当时闹的是沸沸扬扬,这件事在今天终于有一个结论了。
今日上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在微博晒出法院判决书,称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并透露,判决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王军律师发文称,“近十九个月的诉讼历程,近六百个日夜的等待,台湾著名作家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刻,我们只想说:‘知识产权胜利了!原创精神胜利了!’”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中称,由于正任编剧的电视剧 《宫锁连城》 抄袭自己的 《梅花烙》剧本。同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包括于正在内的五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12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于正侵权成立,要求其致歉并与其他4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同时出品单位应立即停止发行传播 《宫锁连城》。于正随后提起上诉。2015年4月8日,“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不积跬步,无以千里,公民社会的形成,在于每一位公民积极的参与公众事务。没有人捍卫你的权利,那么你必须先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让抄袭者不再在一个从恶如流的社会中如鱼得水的大度蜜月,在于每一个被损害、被侵犯、被抄袭的写作者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那样,无论多么漫长,抄袭者的蜜月期终结终结,也必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