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一年,由初次领证之日至次年的同年同月的前一天,也就是说,如2016年6月30日两区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周期自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29日。
驾驶证一个周期内可扣掉的分数为12分或者以上。被扣超过12分以上会怎么样?这正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以下由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李兆芝律师为你详细说明:
一、可以拿分数怎么办?
1、计分可以清除
计分可以清除的重要前提——计分未达到12分。在这种情况下,与计分一并作出的罚款已经缴纳 的,计分予以清除,所有罚款均已缴纳完毕的,计分清零。
2、计分继续累计
这种情况发生在驾驶证所有人未及时缴纳罚款,导致计分没有清除,超过一个计分周期罚款仍未缴纳,则计分仍然有效,累计至下一个计分周期。
二、分数可以拿机动车驾驶证怎么办?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1、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
扣证、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份或者累计达到24份以上
扣证、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3、实习期内计分达12分
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4、成为职业门槛
根据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驾驶证记满12分,会怎么样?
驾驶证计满12分,驾驶证不会自动无效。
即使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计满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停止使用”驾驶证不属于无效,但停止使用则意味着驾驶证的暂时失去效力,可以看作“未取得驾驶资格”。如果驾驶人依然持该驾驶证驾车,会被认为是无证驾驶。可以参阅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李兆芝较前的文章《持“超分/停止使用”状态的驾驶证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修正) 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可以作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而交警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就是说,在交警部门没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证仍然有效。
那是不是持有一记分周期内扣分超过12分的驾驶证仍能驾车上路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驾驶机动车的,均属于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